黄山市黄山区编办“四个强化”践行机构编制法定化

访问次数: 315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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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区编办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增强法制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细读研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强化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责任和担当。采用播放(悬挂)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编印政策法规宣传“口袋书”和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群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浓厚“机构编制法定化”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机构编制法定化的知晓度。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严把进出关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在选拔使用配备干部、申报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计划、系统内调配干部及编外人员使用等方面,均实行机构编制事先审核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在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进行实名制管理系统联网,共同审核把关,综合约束机制成效明显。

三是强化联合督查,提升“三定”权威。会同区委巡察机构,对各单位执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巡察,并将巡察问题和整改情况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流程。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向区编委会请示事项事先预报工作的通知》,从源头上防止机构编制新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