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依托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验证”功能,来安县编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一是及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借助网络、电视、报纸、公告栏等平台,做好对失信被执行人工作的宣传普及,让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国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政策和措施,形成社会全员参与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工作的新模式。
二是对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校验后自动弹出的已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业单位书面下达责令变更通知,限期整改。目前,全县校验已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业单位2家,1家已整改完成,1家正在整改中。
三是今后的工作中,受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时,增加“核对身份”环节,利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与查询平台,与法院提供的失信执行人信息进行比对,查询核实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进行拦截,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通过以上措施将对促进大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创新驱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来安县编办 张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