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黟县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秋季开始,在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一是完善县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县编办在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宏观把控,总量控制,建立动态核算的流转管理机制;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将县域内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分别对照现行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统一核定县域内不同类型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三是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有计划地组织交流轮岗,每年各校在岗教师应交流总数应在10%左右,县编办及时更新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四是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评聘数量,评聘合一;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五是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竞聘落聘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六是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制度、聘任和考核公示制;畅通人事争议申诉和教职工维权服务。
改革还出台了相应的中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小学教师退出教学岗位、中小学教师待岗培训管理等方案、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