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征求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征求目录清单意见的函》(皖编办市县函﹝2018﹞211号)和市编办《关于做好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征求目录清单修改完善工作的通知》(阜编办明电﹝2018﹞4号)要求,阜南县编办积极谋划,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此次梳理共涉及44家省直部门统一规范下的县乡村公共服务619项,阜南县编办首先按照市编办统一部署,针对每一个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依申请类事项特点等方面进行逐一审核;其次,对照行政权力事项和证明类事项,确保事项的补充不漏;最后,根据阜南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对省直部门同意规范县乡村公共服务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报市编办审核。
通过此次征求意见,初步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县乡村公共服务目录清单,进一步深化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下一步阜南县编办将加强同各部门联系,履行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成员单位职责,深化清单应用,将梳理后的依申请类其他权力和公共服事项落实到政务服务目录中,切实纳入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理。(阜南县编办 李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