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工作发展,县编办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为全面落实科技服务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主动联系,深入调研。县编办主动联系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对县科技、经济部门整合后有关机构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掌握下属事业单位在科技服务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为服务科技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积极汇报,提出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机构编制总量不变的原则,在确保人员编制总量不增的前提下,对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机构编制提出优化调整的方案,积极向市编办领导汇报,努力争取工作支持,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三是规范名称,强化职能。经市编办同意,将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更名为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强化科技服务工作职能,并重新明确机构编制事项,为建立关系顺畅、职责明确、统筹协调的科技服务工作体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