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 编办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司发〔2017〕59号)文件精神,含山县编办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推进县公证体制改革。
一是摸清现状。积极和县司法局沟通对接,理清县公证处机构发展的历史沿革,明确县公证处原机构定位以及现有执业人员情况,为明确改革方向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把握重点。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要求,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建立健全符合公证业发展需求的编制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公证机构类别。
三是明确机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明确了我县公证处机构性质,机构类别,经费形式和人员编制,保障我县公证事业长期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