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编办组织学习落实《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文件精神

访问次数: 148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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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颍上县编办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召开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共颍上县委办转发《关于印发<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办【20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如何抓好文件精神落实做出安排与强调。县编办主任朱连清主持学习会。

会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崔晶静领学了市纪委《关于印发<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如需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报告制度,按时间要求如实填报《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报告表》,事后及时书面报告操办情况及履行承诺情况。

朱主任强调,全体在编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与落实好市纪委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廉政防线;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遵守制度,严格执行规定,在操办婚丧事宜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六严禁”纪律红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以实际行动坚决防止大操大办,带头移风易俗,带动社会各界倡导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