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宿州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公安局等11部门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文件近期报市政府签发后即面向社会公布。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宿州市从今年2月份开始启动“减证便民”专项清理,根据皖政办秘〔2017〕222号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在省编办的业务指导下,参照阜阳市、滁州市以及外省市的做法,对市直63家单位涉及的上万项申请材料,按照“谁设定,谁清理”和八个“一律取消”原则进行逐项梳理,经集中审核、协商确认、公开征集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了专项清理初步成果。
参照省里做法,宿州市将优先公布一批与群众联系密切、事项较多的单位清理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布清单包括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安监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公共管理中心等11个部门436项政务服务事项,对应梳理申请材料事项4363项,取消1290项,取消占比为29.6%。取消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方式,取消540项;2.通过改为部门内部查询获取相关信息方式,取消232项;3.通过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事中事后查证方式,取消208项;4.因无法律依据,取消119项;5.因非办事必要条件,取消89项;6.因重复设置,取消71项;另有31项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取消。
按照“谁设定,谁清理”和八个“一律取消”原则,宿州市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创优营商好环境,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