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要求,2018年11月27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滁政〔2018〕76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滁政秘〔2018〕150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滁政秘〔2018〕151号)对外公布,权责清单由2017年的1977项调整为2089项,公共服务清单由1175项调整为1167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由132项调整为125项、取消事项由15项调整为14项、规范(下放)25项未调整。
一是全面组织清理申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滁编办〔2018〕52号),按照“谁行使、谁清理”原则,市直单位对照动态调整重点内容,对清单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具体调整意见。市编办全程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单位准确把握调整范围,全面查找需要调整的事项。
二是有序推进集中审核。严格执行《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全省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省市两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参考目录》,对各单位申报意见进行集中审核,逐个调整事项分析调整理由、核对调整依据,与相关单位进行多轮沟通协商,确保每项调整事项都符合实际、理由充分。
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市编办与各单位就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网站公示清单动态调整清理一览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报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确保动态调整工作依法合规、管用有效。(滁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