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衔接,严格落实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7项。
一是及时衔接落实公布。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对应承接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网及时对外公开。
二是及时落实停止执行。7项取消事项分别为县市监局行政许可1项、4项其他权力,县农机局行政许可1项,县交运局行政许可1项。3家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正式印发文件至各股室、站所停止实施已取消事项。并结合取消事项日常办件量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取消后的监管措施,确保事项取消后服务不落空,监管不缺位。
三是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县市监局等3家单位结合事项取消,对单位的权力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并就部分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效性。(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