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制定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250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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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编办、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建立编制周转池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8〕63号)精神,滁州市编办围绕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要求,会同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制定了《滁州市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思路,重新核算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一是根据省提供的公办中小学在籍学生数,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进行了梳理核实,按照高中师生比1∶12.5、初中师生比1∶13.5、小学师生比1∶19的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审核测算了基本编制。二是落实农村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政策,对规模较小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法核算教职工编制,对农村小学班均编制少于1名、教学点编制少于2名的予以补齐。三是在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测算编制周转池规模,实行市县分别统筹、科学分配、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可持续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