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2019〕56号
省有关单位:
为适应省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完善清单制度体系,现就开展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中央编办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要求,结合省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动态调整省级权力事项,及时出台省级政府权责清单2019年本,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省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在梳理划入划出职能对应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推动职能深度融合的要求,优化权责事项,相应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二)结合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调整有关权力事项实施主体和实施层级。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截至2019年3月31日),相应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四)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情况,对照国发〔2019〕6号、皖政〔2018〕99号、皖政〔2019〕8号等文件逐项梳理,相应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五)对省级长期无办件(5年以上)的权力事项,视情形不列入权责清单或实行属地管理(下放到市县)。下放市县的权力事项要开展承接能力评估,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六)根据政府权力运行工作实际和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等有关要求,对其他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提出调整意见。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清阶段(5月10日前)。省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要在省级政府权责清单(2018年本)基础上,对本单位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提出保留或调整意见。未纳入省级政府权责清单(2018年本)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以及省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梳理权责事项,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详见附件2)、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详见附件3)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详见附件4),连同联络信息表(详见附件5)一并于5月10日前反馈省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处(电子版反馈至邮箱:sbbqgc651@126.com)。权责清单没有调整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二)审核报批阶段(6月30日前)。省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权力事项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完善。适时组织合法性审查,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后按程序报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31日前)。严格执行公布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等,适时开展改革评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本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省级机构改革后的首次调整,涉及部门多、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强化落实清单调整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调整要求认真梳理,做到应调尽调、不留死角,确保清单内容合规有效。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良好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权力事项划入部门和划出部门要加强衔接,划入部门要主动征求划出部门意见,确保清单调整达成一致。
(三)加强纵向指导。省级单位结合自身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适时指导市县相应部门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清单要素全省统一规范。
附件:1﹒省有关单位名单
2﹒省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3﹒调整后省级部门权责清单
4﹒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参考模板)
5﹒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络信息表
(编者注:表格请您从左下角下载)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联系人:张志国;联系电话:62602513,17756003181)
附件1
省有关单位名单
(50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港澳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密码管理局、省公务员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省侨办、省国防科工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省药监局、省地方志研究院、省贸促会,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烟草专卖局
附件2
省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调整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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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2.“调整类型”应写明划入、划出、取消、下放(属地管理)、合并、规范(权力类型、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等具体意见。
3. 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3
调整后省级部门权责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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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2.“责任事项”应写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追责情形”应写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3. 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4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参考模板)
省委编办:
现就我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说明本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总体情况。
二、具体调整情况
我单位原有行政权力X项,其中:行政许可X项、行政处罚X项、……。此次共调整X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划入情况。……
2﹒划出情况。……
3﹒取消情况。……
4﹒下放(属地管理)情况。……
5﹒合并情况。……
6﹒规范情况。……
……
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权力X项,其中:行政许可X项、行政处罚X项、……
我单位已就省级机构改革涉及的权力事项征求划出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
我单位已就下放市县的权力事项开展承接能力评估,征求相关省直单位和市县意见并达成一致。
三、问题建议
就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单位名称
2019年X月X日
附件5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络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牵头处室 |
牵头处室负责人 |
联络员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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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办公号码 |
手机号码 |
姓名 |
办公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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