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探索清单融合机制 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访问次数: 2329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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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以来,和县县委编办始终紧扣“落地生效”,着力发挥“3+2”清单效力,不断探索清单制度建设与机构编制管理融合的新思路。

    “以事定编”破传统。受传统管理思维约束,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编制是自己单位的固有资源。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县委编办对全县行政编制“重新洗牌”,依据128项职责调整情况,重新调整分配145名行政编制,占县直行政编制总数的23%,在保证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有效地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2019年8月,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整至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来文要求设立相应机构,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为合理配置编制,县委编办实地核查消防大队相关事项办理情况,依据全年“设计图纸审核或备案类155件、现场竣工验收或备案类123件”的办件量,以及此项职责终生追责、专业素质要求高等实际情况,经编委会议研究后决定将相关职责划入县住建局,成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技术服务和事务性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同时要求职责划入划出单位做好衔接,确保平稳交接。

    “编随事走”求公正。历次改革中,编制核定和人员划转是难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县委编办以“3+2”清单为参考依据,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调整编制、划转人员,力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2019年,为稳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委编办与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详细对该局130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划分,按照所涉渔业服务中心、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农村能源办公室等单位的事项数,以12:1的比例确定划转的编制,同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对人员岗位情况进行公示,作为划转人员的依据,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

    “部门联动”促效率。“落地生效”是清单制度建设的最终目的,为推动清单制度发挥作用,县委编办对内加强协调,将清单制度建设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在机构设置、编制调整时,将清单作为设置机构、调整编制的前置条件;对外保持联动,与县政务目标办沟通,将清单建设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2019年县委编办对各部门考核中,清单制度建设占30%的分值,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关注清单项目网上办理的进程,目前全县36个县级部门、6个乡镇共有2654条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

   下一步,和县县委编办将进一步探索清单融合新思路,以清单制度建设为引领,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