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

访问次数: 369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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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道德模范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

    ◎加强对道德模范礼遇礼敬、关爱帮扶
  ◎常态化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事迹造假、隐瞒严重错误等撤销称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4100多位各级各类道德模范或率先投身抗疫一线,或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或捐款捐物守望互助……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近日,省文明委颁布实施《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道德模范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道德模范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以及对道德模范进行关心礼遇帮扶等有关规定。

  省道德模范是安徽省文明委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为确保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权威性、先进性、纯洁性,使道德模范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做新时代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在全社会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省文明委根据《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道德模范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各市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该办法明确,省文明办是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的服务管理工作。各省辖市文明委及省直机关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省国资委文明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经由本地区本系统推选产生的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要与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掌握他们的职业变动、居住地变化、存殁等基本情况,做好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行为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要加强对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礼遇礼敬、关爱帮扶;支持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邀请参加重大节庆、纪念日等活动;可提供免费体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所在地景区景点等优待措施;建立关心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制度,对有生产经营能力和需求的道德模范给予道德信贷等政策扶持。要常态化组织道德模范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引导参加巡讲巡演、志愿服务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此外,榜样意识不强、放松道德修养、发生有违道德操守和公序良俗行为的,发表不当言论、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缺乏正确义利观、利用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进行不当炒作或进行不当商业牟利的历届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要与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推选环节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安徽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服务和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文明办视情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通报批评。

  同时,历届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以道德模范名义进行形象代言、组织团体、慈善募捐、自我宣传等重要活动,应向县级及以上文明委报告,其中,重大事项向市级及以上文明办报告。如有先进事迹造假、隐瞒严重错误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失信的,违反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民族团结和税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涉黑涉恶活动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行为的,都将一律撤销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由属地管理责任部门提交调查报告、提出撤销建议,经省文明办批准后撤销荣誉称号,收回奖章、证书。(记者 张岳)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