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近期,芜湖县委编办统筹谋划、主动站位,积极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全县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把好乡镇补贴提标审核“入口关”。
“明确对象到位”。明确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限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明确调离、借调、退休、脱产学习等停发人员范围。并同步开展新增人员审核,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政法系统、乡镇等开展分类甄别,确保乡镇补贴在基层应补尽补。
“审核把关到位”。一是规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对上报人员进行认真梳理,程序公开公正;二是建立预审机制。对任务量大的单位,进行集中预审,其他单位即来即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启动联合审查。对调动、流动等人员范围认定,积极协调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做好“联动保障”。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乡镇补贴标准调整审核1999人,新增人员129人,调整覆盖率达100%,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乡镇补贴占比37%。
“人员登记到位”。建立健全乡镇补贴人员信息台账登记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对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享受补贴人员登记动态管理机制,积极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有效流动提供数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