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委编办三举措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

访问次数: 109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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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清明节期间,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区纪办﹝2020﹞6号)要求,倡导文明祭祀,严明纪律责任,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区委编办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及区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清明节假期值班表,并严格执行。各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按时到岗,确保节日期间稳定。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微信办公群里转发文明祭扫倡议书和清明节廉政提醒信息。清明节期间,区委编办全体人员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省市区委等纪律要求,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做到“八个严禁”。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章守纪,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单位风清气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区委编办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对领导带班及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区委编办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无脱岗现象。二是对单位账目财务进行自查,无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财务相关问题。

    清明节期间,区委编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履行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将各项纪律规矩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