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宣城市关于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宁国市委编办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本地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基础性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保障。市委编办提前深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进行调研,了解当时森林公安机关日常运转情况、干部队伍结构及个人思想状况,锁定机构编制及人员,冻结人员流动,听取主管部门及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意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与市公安局进行对接,征求关于体制调整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就森林公安局承担森林防火的相关职责,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周边县市区进行了比对,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确保调整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二是做好协助性工作,为体制调整提供服务。在市委政法委牵头领导下,市委编办安排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协助审核《宁国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工作职能,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公安局就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请有关会议研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依托安徽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及干部人事档案,对市森林公安机关整建制划转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逐项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人员转隶,确保在编在岗人员于4月30日前整建制转隶到位。
三是做好划转后工作,为机构运行提供支持。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体制调整后的有关工作,下文明确机构编制人员事项等,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公务员职级套改、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等提供必要支持。进一步明确划转后,森林公安机关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业务上继续接受林业主管部门指导。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确保森林公安队伍架构和力量布局基本稳定。(刘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