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正式运行

访问次数: 3696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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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清朗网络空间新添“生力军”。近日,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网民可以通过网站、微信公号、新浪微博、拨打电话、发送邮件等五种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举报。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进一步整合举报平台,形成专业、便捷的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同时互动联通国家举报平台和其他省、市、区举报平台,让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同守护“山清水秀”网络空间。

  举报方式

  1网站平台

  浏览器打开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www.ah12377.cn,点击“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2微信公号

  微信搜索“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点击“在线举报”进行举报。

  3新浪微博

  打开新浪微博,搜索“安徽网络举报”,点击私信进行举报。

  4拨打电话

  用手机或者固话拨打0551-62998900进行举报。

  5发送邮件

  发送邮件到anhuiwxjb@163.com进行举报。

  举报受理类型

  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要受理处置属地网站、账号发布传播的下列违法和不良信息。

  一、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