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巢湖市委编办召开理论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6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是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提升了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会议强调,机关全体干部在本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自学,充分认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的意义,准确把握该法规定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