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构建“一局一队三中心”交通运输管理体系

访问次数: 672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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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局”管行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明确市交通运输局为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港口经营许可、港口建设工程许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涉路施工审批等16项行政职能上划,全部交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增加市交通运输局17名行政编制,增长100%。

    “一队”管执法。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中,将分散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水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管等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市和区实行以市为主的执法体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市级、市辖区、市属开发园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三中心”管服务。整合市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港航(海事)管理、交通工程监管等事业机构,组建市港航(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3个处级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港航和海事、公路、道路运输等日常管理和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