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度 提升管理效益——和县印发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130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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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和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办法》实施后,权责清单将更加科学、规范、准确、及时,进一步发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一是更加科学,突出权威性。《办法》规定,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由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清单,违反规定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或者依纪依规给予处理,切实维护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权威性。

    二是更加规范,突出联动性。《办法》规定,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上下联动、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与省、市同步开展、压茬推进。即时动态调整,根据省、市调整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意见,县委编办牵头审核并与市委编办沟通一致后,按程序调整。每年一季度,县有关单位对照省制定的指导目录,汇总上一年度以来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调整意见,审核报批后公布实施。

    三是更加准确,突出公开性。《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上发布清单调整情况,并按程序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关联清单,公布调整后的各类清单事项内容、办事指南、运行监管等具体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清单调整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办法》规定的单位,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投诉举报。

    四是更加及时,突出时效性。《办法》规定,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或者市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决定调整事项,以及其他市政府决定调整事项,涉及县级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的,县相关部门在市级作出调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委编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审核调整到位,确保清单与“放管服”等改革无缝衔接,及时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