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旌德县全面推进县级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
一是严格程序,稳步推进统一规范工作。根据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旌德县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稳步开展。本次统一规范工作涉及29家县直单位,共认领行政处罚1898项,行政强制96项。《旌德县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正按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征求修改意见。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厘清部门交叉职责。统一规范工作中,出现行业主管部门同县公管局招投标类执法职责交叉、城市管理执法职责交叉等问题。旌德县委编办积极沟通协调,厘清部门权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招投标类17项行政处罚事项已由执法主体县公管局认领,城市管理类执法事项均已认领。
三是强化工作成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统一规范工作注重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结合,在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同步规范完善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实现执法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