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庐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庐江县委编办派员参加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工作。
经该县县委批准,县委第五巡察组从9月上旬开始,利用两个半月时间,对县委政法委、县城管局、县环湖建管中心和乐桥中学开展巡察。此次巡察,以“三个聚集”为监督重点,即聚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受理信访接待;被巡察单位在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据了解,本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20个县管单位和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