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日前,庐江县政府公布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清单,首批赋予庐江高新区行政权力事项9项。
一是严格执行高新区赋权清单。要求县直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高新区赋权清单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
二是强化赋权衔接和工作落实。要求庐江高新区管委会与县直相关部门建立赋权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衔接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赋权事项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依法委托到位。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规范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有序承接赋权事项的审批审核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指导监督。
三是明确赋权事项的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有序、监管有力。涉及赋权的行政权力,县直有关部门要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力、责任等,并报县司法局和县委编办备案。高新区管委会要将承接的权力事项纳入县本级权责清单管理,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四是规范调整高新区赋权清单。高新区赋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部门职能变化、上级部门要求以及高新区发展需要,县直相关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及时向县政府提出调整建议,并按有关程序履行调整手续。建立高新区赋权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匹配高新区承接能力,做到精准赋权、有效承接,将赋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