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123+n”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访问次数: 125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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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面推开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黄山市 “123+n”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一个统筹”。打破乡镇原先2-4个党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统筹机构编制资源设置党政机构4-6个、事业单位2-4个。在保证机构和职能“上下贯通、总体一致”的前提下兼顾各乡镇事务特点设置个性机构,有效发挥基层政权的基础性作用。

    推进“两类整合”。在乡镇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实现公共服务事项 “一门式办理”、基层执法事项一支队伍执行(一个中心统筹),全面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有效强化乡镇集成化统筹协调能力。

    制定“三张清单”。在充分考虑群众实际需求、乡镇实际承接能力的前提下制定乡镇公共服务清单,以基层执法效率最大化、厘清县乡权责边界为目标建立乡镇权责清单及配合事项清单,为乡镇“明责、赋权、增能、减负”,破除“属地管理”泛化,有效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建立“n项制度”。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制定派驻机构管理、职责准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岗位统筹管理、考核评议等配套制度,“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量化进度”,有效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