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优化机构设置助推社会治理工作

访问次数: 152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1-29

[字体: ]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定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按照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要求,南谯区委编办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一、强化党的领导,突出党对社会治理引领作用

南谯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推进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整合综治、城管(创城)、环保、应急平台,在全区设立统一的管理网格,实现多网格融合。

二、设立机构,开展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设置南谯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挂南谯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牌子。通过拓展党建引领、为民服务系统建设,系统延伸到街道(镇)、社区(村),街道(镇)设立综合指挥室,社区(村)设立工作站。形成与部门联动、街道(镇)、社区(村)贯通的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夯实城市运行态势感知能力及综合指挥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