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委编办积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访问次数: 409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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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委编办认真履行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对接市信用办,明确编办承担的公示事项共5项(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变更信息和年度报告,机关单位登记信息、群团组织登记信息),确定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二是保障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及时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重错码纠正等工作(存量代码转换率达100%),更新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严格按照本单位信息目录归集数据,实现目录全覆盖、无空白项。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充分共享。依据信息公开目录名单,将事业单位登记厚和机关群团公示信息共580余条,推送到“信用宿州”网站,确保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制定《宿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2020年,市县两级编办按照1-3%的比例实地核查事业单位42家,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不断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强化已登记事业单位日常监测。根据系统后台统计情况,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对照编委批复文件,每月梳理一次事业单位变动情况,提醒有关单位及时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拓宽信用信息应用范围。一是实施联合奖惩制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政策要求,通过“宿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登记主体受奖惩情况,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学习贯彻安徽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政务失信治理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0〕156号)精神,及时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并督促落实。二是开展行业诚信宣传。开通编办门户网站信用专栏,上传信用体系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文件。在办理事业法人登记工作中,要求主办单位签订“承诺书”,加强诚信自律,营造良好诚信环境。三是提供基础数据支撑。2020年7月,按照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督查要求,及时完成“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任务,为我市不动产登记平台试运行提供了基础数据。(宿州市委编办张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