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祁门县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祁发〔2020〕13号)和《黄山市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标准化手册》(黄政服〔2019〕33号)要求。祁门县结合自身实际,于2月1日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祁数资〔2021〕4号),通过建立健全以下“四项机制”,着力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进驻事项应进尽进,实行动态管理。主要涉及所有上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各乡镇个性化的民生服务事项、涉农政策。
二是实行前收后办,实现一门办理。建立前台、后台紧密联系格局,有条件的乡镇鼓励设置自助办理区。
三是设置综合性服务窗口。即办件要求即办并出件;无法即办事项,要实现一次性告知到位,确保群众少跑腿。加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得以不懂业务为由推诿和搪塞。派驻管理的市场监管所、公安局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就近进驻所辖乡镇,窗口人员由所派出。
四是建立代理代办制度。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代办员队伍,由乡镇初审需转县级审批的,由代办员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