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博望区委编办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了区级依职权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单位梳理报送、区委编办初审、市委编办审核、单位确认公示、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博望区区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共涉及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18家单位共计1153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事项,并按程序公布实施,顺利高效完成了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