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委编办组织学习《“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访问次数: 123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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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濉溪县委编办利用支部学习例会,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县委编办主任王胜对两个《办法》逐条通读,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同时指出,《“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对县级以上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和群团机关、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等“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具体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工作机制、巡视巡查、核查、评估、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事宜。两个《办法》规定内容精细、标准规范、裁量严谨,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重要措施。

王胜主任强调,全办上下要深入研究、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两个《办法》,开展再学习再研究,打牢理论基础,提升践行能力,尤其是业务科室要加大学习力度,准确掌握《办法》内容,深刻领会《办法》精神,切实提高运用两个《办法》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