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的通知

访问次数: 485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3-18

[字体: ]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决定开展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推选类别

  安徽省道德模范分为五个类别,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个类别推选6名左右,共推选30-40名。

  四、推选标准

  1.安徽省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安徽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3.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推选。往届安徽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次推选活动,往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推选。

  五、推选步骤

  1.成立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组委会(简称省组委会)。省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6家主办单位组成。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省组委会主任,省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省组委会副主任,主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省组委会委员。省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行业指导处,负责推选活动日常工作。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09946,传真:0551—62607337;电子邮箱:wmbzhc@126.com。

  2.全面发动。3月中旬,印发通知,在省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及人民群众均可向省组委会推荐人选,省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市或系统,由各地、各系统进行筛选。社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

  3.遴选候选人。按照推选标准和要求,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向省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市文明委推荐每类候选人1名,总数不超过5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对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推荐的候选人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总数不超过2人;省直机关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省国资委文明委推荐总数不超过2人。时代楷模、劳动模范、大国工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本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公安、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并在本地、本系统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军队系统拟推荐候选人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5.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市确定的候选人需经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由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省直有关单位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确定的候选人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表”,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0字左右的详细文字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推荐报告、推选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于4月15日前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6.公示候选人。在各地、各系统推荐的基础上,省组委会组织评委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安徽日报》和安徽文明网等媒体宣传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评委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代表组成。

  7.投票推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委和公众代表投票。由各地推荐的2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本次推选的候选人除外)、身边好人担任公众代表,进行投票。

  8.审定公布结果。省组委会综合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提出建议名单,报省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公布推选结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推选标准。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

  3.重在学习宣传。要坚持重在学习宣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推选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推选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4.关爱道德模范。落实《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特别要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附件: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表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文明办

安徽省总工会

共青团安徽省委

安徽省妇联

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表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