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访问次数: 174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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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省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务实推进执法改革,强化渔政执法保障,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一、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优化升级和落地见效,基本建成以权责清单为主干、关联清单为支撑的“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性制度保障。主要负责同志在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作专题发言,受到李国英省长的充分肯定。具体工作中,一是经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定,提请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完成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制发《关于做好省级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清单公布实施工作。二是经省委编委同意,印发实施《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创新建立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认真做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清单即时动态调整工作,指导督促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有序做好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有力推动管理办法落实落地。三是在总结前期试点和验证试点经验基础上,编制《市级(含市辖区)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县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完成市县两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推动全省各市(含市辖区)、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要素(名称、类型、依据等)和标准统一。四是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编制《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印发《关于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的通知》,在蒙城县、宿州市埇桥区、天长市、六安市裕安区、南陵县、黟县等地开展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统筹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平稳有序推进改革,推动市县抓紧抓实职责划转、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工作。一是加强服务保障。认真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机构设置问题,按照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及时批复各市综合执法机构。目前,市县两级已完成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划转整合、机构设置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县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划转整合、机构批复挂牌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赴市县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加强线上线下指导督促。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综合执法改革省级部门“2+5”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工作对接,共同调度市县改革。省级各领域改革牵头部门及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改革进展周报、重点地区督导、印发督办函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改革推进力度。通过改革,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职能配置进一步理顺,执法层级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优化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初步建立。四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指导马鞍山、蚌埠等市印发花山区、淮上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认真总结金寨、界首、安庆经开区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不断优化相关部门职责定位和工作机制。

三、全力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省委编委文件出台《加强沿江市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方案》,创新加强渔政领域执法工作。积极构建渔政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机构职责体系,明确“市县标配、省级兜底”和“增编补员统证”的工作思路,创新建立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专项编制周转池,省级统筹周转专项编制,加强渔政管理执法力量,实现八百里皖江、千公里岸线,超1000名编制保障,超2000名人员在位在岗。国家长江办积极推广我省经验,长江禁捕退捕督察组给予充分肯定,江苏等外省专程来皖学习调研。

四、协同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精神,详细了解改革的总体要求、步骤及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重点梳理涉及机构编制工作任务,着重掌握中央编办对改革的指导精神。对省政府有关部门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内设机构等情况进行摸底,加强与省司法厅工作协调,派员参加长三角区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研讨会,了解学习试点省份在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强化行政复议机构和力量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协同做好改革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

2021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助力法治安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