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为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蚌埠市采取集中审核方式,对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联合审核。
一是做到应领尽领。严格落实“全省一单”要求,按照省统一下发的《指导目录》,按部门职责职权应领尽领。除我市没有管理服务对象之外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全部按要求承接认领。
二是做到突出特色。各县区委编办参照《蚌埠市市级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蚌埠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和我市人大立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梳理蚌埠特色清单事项,例如市公安局根据《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梳理“对违规养犬等七类行为的处罚”等。
三是做到高质量完成。各县区按照集中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确保统一规范调整,按时间要求完成年度集中调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