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规定,黄山市委编办圆满完成全市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
一是早部署。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于年初制定下发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办理时限、操作流程、提交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说明,并要求各单位经办人员及时加入业务交流群。
二是强指导。上传《参考手册》至业务交流群供各单位经办人员参考,依托事业单位在线网站、QQ、电话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每周一通报”,提醒各单位及时完成工作。
三是严审查。对各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等进行审核,特别是对《条例》和《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发现问题一次性告知并及时退回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