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工作以来,黄山区坚持聚焦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推动清单试点工作落地生效。
聚焦边界清晰,动态调整目录。建立黄山区“全省一单”清单制度体系,公布《黄山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0年本)》和《黄山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0年本)》,明确乡镇和区直部门职责边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根据省指导目录和《黄山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截止目前,已调整部门权责事情51项。
聚焦分工合理,强化部门配合。针对“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治理”事项,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摸排、综合分析,确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交警部门规范执法、从严整治,严格按规定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协助执法工作。截止目前,确定四处重点路段,查处32辆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58吨。
聚焦运行高效,突出问题解决。针对“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事项,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和城管部门按职责指导乡镇做好调查取证、规范执法程序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有效高效的推动的拆除违章建筑物。今年以来,乡镇共开展联合行动14次,拆除违章建筑物36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