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布实施市级权责清单2021年本

访问次数: 90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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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政府印发实施《蚌埠市市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公布市级36家单位行政权力3590项;61家单位公共服务事项1277项;22家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221项,标志着我市全面完成市级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新的权责清单事项具有五大鲜明特点:

一是依法合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所有事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蚌埠市人大立法涉及事项,认真比对梳理,经各单位上报、市委编办初审、省委编办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公布,确保依法合规。

二是应领尽领。严格落实省委编办《指导目录》,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清单体系,我市除没有管理服务对象之外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依据机构职能均对应承接认领。

三是突出特色。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根据蚌埠市人大立法增加权责清单特色事项62项。例如:市公安局根据《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增加“养犬登记”“对违规养犬等七类行为的处罚”等。为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增加供水、供气企业等公共服务特色事项104项。

四是统筹协调。加强清单事项调整工作的协调指导,特别是涉及到市直部门之间、市县区职责划分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责任主体,规范清单事项,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无差别执法”。

五是管用有效。清单2021年本公布后,各单位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行政许可等依申请事项全部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运行,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满足企业群众“网上办、马上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