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3+2”清单制度体系,推进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含山县委编办组织对县、镇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年度集中调整,重点突出“调、管、查”,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突出“调”,调整清单目录。以省级指导目录和清单(2019年本)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权力事项调整等情况,结合政务服务实际需要,调整规范县、镇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施清单年度版本,确保清单目录集中调整的规范性。经梳理,含山县共有县级权责清单事项3023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1328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事项152项(保留119项,规范33项)。
二、坚持“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清单目录的调整,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审批后监管工作,明确监管主体和对象、细化监管措施、规范处理方式,努力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查”,严格监督检查。将各部门清单目录的管理运行纳入督查检查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不按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不按责任清单规范履职等行为进行督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