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学习。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了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不断提高自身学法用法能力,为宣传《民法典》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强化宣传。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联点共建小区,与社区一道开展普法活动。创新学习方式,开展现场交流互动,针对社区群众、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逐一现场解答,进一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执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与学习运用民法典相结合,不断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坚决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旌德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