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委编办按照“三个坚持”完成市乡两级政府清单目录调整工作

访问次数: 781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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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以来,巢湖市委编办按照“三个坚持”工作方法,目前已完成市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调整工作。

一是坚持以指导目录为纲。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对照省委编办下发的《全省统一清单指导目录》认领本部门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同时对部门提出原清单中需要保留的事项,市委编办集中审核把关,最终形成各部门清单调整意见。

二是坚持把好集中审核关。坚持结合实际。对单位上报的因部门差异、实施层级、地域等因素未认领事项,由部门提供具体依据,经审核后确实不能认领的事项,报合肥市审定后可不予认领。如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项处罚事项,我市因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暂未列入此次清单。坚持与部门达成一致。市委编办针对部分单位间互相推诿的事项,仔细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部门“三定”职责,逐项进行审核,提出事项认领指导意见,及时与部门反复进行沟通反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坚持公共服务事项做加法,结合巢湖市实际新增特色公共服务事项,如市文化和旅游局增加“李克农故居、张治中故居免费开放”服务事项。

三是坚持序时稳妥推进。将整项调整工作按照自查自清、审核报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自查自清阶段,利用QQ工作群编发工作提示单2期,重点强调调整工作原则、时间节点要求等;审核报批阶段,注重与部门沟通对接,同时加强与周边县区进行比对,保障清单事项保持基本一致,将调整后的清单目录,通过OA系统、QQ工作群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并完善,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下一步巢湖市将继续按照巩固提升阶段相关要求,督促各部门完成详单编制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