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推进镇街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为推深做实镇街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样态,近期,屯溪区举行了镇街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签订仪式。区政府副区长汪相俊出席仪式并讲话,各镇、各街道及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传达学习了《屯溪区委托镇街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
副区长汪相俊在讲话中强调,行政执法权依法下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的有效途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群众观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让基层政府“看得到管得到”。二要强化担当作为,各镇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大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综合执法工作在一线得到有效落实。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委托机关、受委托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