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161”探索开展“两个清单”实施情况综合评估

访问次数: 92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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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工作,黄山市黄山区探索开展《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综合评估工作,创新实施“161”综合评估办法,即1个评委库、6个实施环节、1套评估方法,选取“殡葬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两个事项作为试点综合评估对象。

组建一个评委库。按“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严明、廉洁自律”的标准,从各乡镇,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区人大有关工委、区政协有关专委,区委编办及区直有关单位抽取评委,组建评委库。按“一事一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从评委库中选取若干名评委组成评估组。

规范六个实施环节。一是召开见面会。区委编办组织评委和评估事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见面会,部署评估工作。二是开展自查自评。评估事项有关单位对照有关要求,总结实施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评。三是组织评估。评估组对评估事项逐项进行评估,适时开展区乡互评。四是结论审定。初步评估结果由区乡镇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形成评估结论。五是组织结果反馈。区委编办统一将评估结论反馈给单位,督促抓好整改。六是总结试点经验。对评估全过程进行总结,探索经验做法。

探索一套评估方法。综合评估工作可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调阅材料、数据分析、集中评议等方式进行;一些技术性较强或者需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有关评估任务,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结论可以采用定性描述、评分或者评级等方式,作为检视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成效重要依据,同时作为乡镇与有关单位年度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