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深做实法治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做到班子成员带头学,筑牢理论根基。通过编办室务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积极开展研讨交流,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确保学深、学透、学扎实。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行动自觉,统筹谋划好当前机构编制工作,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三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持续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制定完善《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法治建设与机构改革衔接。一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完成区镇两级清单年度集中调整,确定行政权力事项1215项,公共服务事项1045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52项。梳理街道配合事项清单21项、镇配合事项清单50项,厘清区镇街职责边界。指导各镇街打造特色清单1项、创新配套机制9项,强化清单在审批服务、综合执法领域运用。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配合市级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做到职能配置优化到位、执法层次明确到位、执法事项清理到位。三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安徽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我区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编制情况进行摸底,配合做好区级实施方案拟制工作。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性安排,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自觉融入组织工作大格局。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和管理实践成果带动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加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积极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积极构建“3+2”清单制度体系,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