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着力健全林业职责机构体系推动绿色转型

访问次数: 81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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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市级林业职责机构体系。推进林业行政管理、技术服务、行政执法职责体系重构,调整优化林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将林业行政管理职责调整到自然资源部门(增挂林业局牌子),专司林业职责的内设机构由1个增加至4个,调增了部分行政编制加强林业工作。增设市林长制推进中心,协助林长制办公室承担事务性工作,全面落实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任务。将林业技术服务机构行政执法职责划出,交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增加12名编制,实行自然资源(林业)领域综合执法。

加强基层林业机构编制保障。按照林业工作归口自然资源部门领导的要求,三县自然资源部门挂牌设立林业局,分别设置了4-5个负责林业工作的事业单位,三区林业领域的行政职能由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承担,区林业服务机构委托区分局管理。各县属乡镇设置林业工作站或明确林业工作岗位,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区属乡镇(街道)也明确人员承担林业工作。

充实重点区域林业工作力量。按照“重点区域重点保障”的原则,全市林业(湿地)相对密集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13个重点区域,均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了相当的人员编制,承担区域内的林业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