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含山县委编办认真对照市委编办和县委编委的核查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作为对全县机构编制的一次“深度体检”,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对全县494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
一是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县委编办及时召开会议学习省委编委、市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深入解读核查工作需把握的政策及口径,结合实际印发了《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和核查手册,明确了核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核查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步骤等。建立核查工作联席制,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精心布置,稳步推进。
二是突出自查,更新信息。县委编办集中力量推动自查工作实施,要求各镇各单位收集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组织专人将各类信息数据核实后更新至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每项核查数据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止11月10日,已完善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台账130项,机构信息48项,人员信息830余人次。
三是加强督导,确保质量。主动对接各镇各单位业务负责人,通过建立联络群、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对机构编制核查数据填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全程跟进单位核查工作实施流程,及时解答单位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核查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核查质量,确保核查精度。
四是主动公示,接受监督。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后,将单位机构设置、领导配备、内设机构、实有人员等情况信息开展公示,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内部外部监督,提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