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委编办积极推进完善市县金融监管体制

访问次数: 212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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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市委、市委编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针对我市地方金融发展滞后,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被动问题,对优化理顺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健全机构设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机构设置调整建议。

二是完善工作体系。积极争取省委编办支持,同意我市设立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阶段性核增各县(市、区)财政局副局长领导职数1名,专司地方金融监管和投融资等工作,同时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批复各县(市、区)设立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和投融资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规范机构编制。结合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际,草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三定”规定,划转相关职责,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安庆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