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委编办开展节电行动

访问次数: 120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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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约能耗,加强能源利用,县委编办开展节电行动,出台一系列节能措施,确保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将能耗降到最低。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大楼节电工作,提高电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依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定额管理。科学确定年度电耗总量、人均电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定额。

第三条加强用电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四条安排人员定时、定期检查抄录电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线网检查。

第五条加强用电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电消耗情况季度及年度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第六条照明用电管理。办公照明实行电路独立分控和智能化控制。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更换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第七条电梯用电管理。采用新型节能电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电梯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及安全性检测,实施电梯系统智能化控制,提倡多人合乘一部电梯。

第八条空调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设置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坚持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办公室无人超过半小时要关闭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清洗,对部分使用年限较久,按规定设定温度后达不到相应标准,影响室内人员正常工作的高能耗空调,经维修无效,应予以报废,更换为节能空调。

第九条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第十条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电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第十一条加强节电宣传。充分利用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电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电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