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四聚焦四防范”为乡镇赋权注入清单制度活力

访问次数: 169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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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丰县从构建乡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理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强化监督效果、健全问责机制四个方面,积极谋划,创新举措,激发清单制度活力,推动乡镇赋权工作落地落实。

    一、聚焦依单配权,防范“清权”不彻底。在3月底公布实施的284项乡镇承接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策”办法,结合本地乡镇现有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经“合并同类项、调整相关项、移出重叠项”形成《长丰县乡镇审批事项清单》29项、《长丰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69项、《长丰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62项,构建起长丰县乡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力理清了乡镇权责清单,理顺职责关系,让复杂、重叠交叉的清单变得简单明了、一目了然,为乡镇依单配权,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提供了一个清晰明白的工作指南。

    二、聚焦用单厘界,防范“确权”不清晰。彻底“清权”确立“三清单”的同时,组织涉及事项的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用单理界,理清县乡两级责任边界,明确权能属于谁、权力有多大、怎么行使的问题,消除模糊边界,避免以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为由,推诿扯皮、相互掣肘,避免多头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组建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将按照责任边界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权书,确保赋权工作无缝衔接、有序运行。

    三、聚焦凭单监督,防范“晒权”不充分。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开展“三清单”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接受社会监督,避免编办和相关部门闭门编制,形成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通过充分“晒权”,调动广大基层群众“裁判员”凭单监督,管住县乡两级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实现“权责统一”,让旨在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的乡镇赋权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

    四、聚焦照单问责,防范“制权”不规范。会同县直相关部门,根据乡镇“三清单”编制情况,结合“四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情况,进一步研究《长丰县乡镇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修订意见。对落实“三清单”工作中各乡镇、县直部门执行不力、推诿拖延、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行为,明确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和党员领导干部“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具体问责办法,完善“三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规范“制权”,照单问责,避免形成“纸面清单”,确保乡镇赋权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