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将法治理念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落实等举措为发力点,务真求实狠抓落实,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在宣传教育上持续发力。一是聚焦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积极协调将《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列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范畴。三是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开展系统化学习,注重提升学习运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能力。四是依托省市机构编制部门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让“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成为共同意识。
在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聚焦完善机构编制基础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制定并推动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有力实施,规范议事决策和管理运行制度。二聚焦机构编制基本工作程序,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等工作程序。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厘清职责边界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三是修订完善室务会议制度等10余项内控制度,有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在监督落实上持续发力。一是推动构建集体会商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配合联动和信息共享,根据需要提供有关单位“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批复文件等,同步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反馈。二是动态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推动监督检查穿透式融入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重点对议定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数据维护等进行联合式监督检查,抓实做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吴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