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编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切实服务保障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

访问次数: 254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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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安徽省委编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和省委部署要求,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回头看”,在机构编制审批中用好合法合规性审查成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用在改革发展关键处。

一、聚焦审之有据,完善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的首要任务,把准定盘心、对正指南针。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省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制定省委编办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等制度,明确“六个纳入”即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省委编委及编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审议的重大决策,提请审议的重要机构编制事项,纳入评估范围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以及交办的其他涉编制事项等六类情况,均明确必须纳入审查范围;明确“两个负责”即政策法规处负责规范性文件、审议的重要机构编制事项等复杂事项审查,业务处负责合署办公、加挂牌子、撤一建一等简易事项审查,厘清责任分工;明确“三个不允许”即未进行审查的不允许提请审议,审查不通过的不允许进入审签程序,审查工作缺项漏项的不允许违规替代,比如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不视为已经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以制度化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做到应审必审、有件必审,有章有据、有主有次,为机构编制事项审定把好第一道关。

二、聚焦审之有方,优化合法合规性审查方式。常态重点并重。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审查,确保研究论证于法有据、事项办理合法合规。集中两个月时间对近三年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组织精干骨干力量,紧扣531项重点审批事项再过一遍筛子,审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相一致,是否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符合,是否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否同党章、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是否符合权限和程序等,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服务管理并重。始终把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机构编制工作中心任务,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任务,稳慎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次编制保障“双万工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等事项审查工作,注重专、精、新、严、准,分领域梳理政策规定,精细化开展审核审查,针对机构编制工作新情况,坚决守住合法合规底线、不开口子,对符合上位规定且实践确有需求的创新举措、不打板子,真正做到守正创新。

三、聚焦审之有效,用好合法合规性审查成果。在合法合规性“回头看”的同时,注重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向前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合规性审查、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做好机构编制审批潜在问题的事前预防,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举措,增强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审查中注重倾听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打捞“沉默的声音”,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纵深推进编制周转池改革,在核定总量内最大限度盘活闲置存量资源,向教育、卫生等编制最吃紧最急需领域核拨,打破“一核定终身”固化模式;针对基层关注的权责清单、乡镇(街道)职能准入问题,提醒相关部门从严把握职能准入标准,破解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借属地管理之名、行责任甩锅之实”,强化审查为基层松绑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