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发挥监督检查实效,近期,怀宁县委出台相关举措,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监督范围,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
聚焦预防教育,坚持宣传检查全面覆盖。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监督范围,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明确要求,有利于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方位建立“法规条例宣传学习、机构编制事项年度报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立体预防教育体系。靠前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条例和纪律规定,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课程;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方式推送机构编制纪律相关宣传文章;制作机构编制法规汇编、集成机构编制政策“礼包”惠送相关单位开展学习。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年度报告工作,印发相关通知、细化工作要求,对提交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内容、要素等进行仔细审核、严格把关,提高报告质量。注重报告事项的实时性,针对本年度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编制使用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各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注重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依托实名制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逐一比对,为编制使用效率与未来编制使用规划提供依据。借助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平台,同步督查指导部门机构编制工作,做到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到哪里,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及时对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预警”,提示相关单位严肃对待、及时纠正。
聚焦常态练兵,坚持科室轮换全员参与。建立组织部、编办、巡察办协调联动“常态化”机制,发挥监督合力,健全完善检查规划、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研判、标准制定等长效联动机制,推进机构编制与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内部科室协同配合“双循环”机制,采取科室全员轮换的方式参与检查,工作台账统一移交监督检查科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依据职责分工对应移交相关科室跟踪督导,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重点从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面检查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先后选派3名编办工作人员参与了近期的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10个部门进行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建议。
聚焦监督实效,坚持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经县委编办室务会研究讨论后,纳入选人用人检查台账管理,分科室分业务及时跟进督导、跟踪问效,将检查结果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入研究分析检查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对于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约谈告诫、查处问责等措施进行处理。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整合运用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机构编制信访件、上级编办通报案件等,细化机构编制问题类型,汇总学习,及时对照筛查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